关于巡察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党委的公告

2025-04-15 15:24 来源: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经市委决定由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4月11日至7月11日。

  二、主要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市委巡察组将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主责主业,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了解党委抓整改落实,重点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三、反映渠道

  (一)联系电话:18553276828。

  电话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二)意见箱:在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党委共设2个信箱,分别设在:广电大厦A座一楼楼梯拐角,二十二世纪广电产业园15F西消防通道口。

  (三)网上邮箱:登陆青岛市纪委监委网站(www.qdlzw.cn),在“巡察工作”专栏中点击“青岛市委巡察组举报信箱”,按照提示内容输入即可。

  (四)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反映:巡察组开设了“扫码举报”系统,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青岛市委巡察组举报信箱”进行举报。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本轮巡察信访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4日,到期后上述反映渠道将自行关闭。

  特此公告。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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