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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开展小学生放学后托管试点工作

2014-09-04 16:09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为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解除看护学生确有困难家庭的后顾之忧,东营市从2014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在东城小学中进行低年级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试点工作。

  本次托管试点学校为市海河小学、市春晖小学、东营区丽景小学。校内托管工作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实施,学校提供托管必要的场所和设施,并负责本校学生托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托管对象为放学后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一、二年级小学生,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下午放学后,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校家长委员会商学校确定。

  托管主要采取两种组织形式:一是家长义工免费托管,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一、二年级或全校学生家长做义工看护;二是家长义工、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托管方式。每学期初,由家长向本校家长委员会提出托管申请,家长委员会审核后确定符合托管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在学校进行公示。经公示确需托管的学生,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被托管的学生必须购买学生平安险。

  为保障托管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各试点学校充分认识做好托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满足学生家长的合理化诉求,不断提升服务社会的水平。并要求各试点学校成立学生托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家长委员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家校联系等制度,切实加强托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采取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告知学生家长,提高家长对托管工作的知晓度,取得家长的理解和配合,保障托管工作的顺利实施。

  托管工作以保障学生安全、解决困难家庭需要为主。在托管服务时间内可安排游戏和课外阅读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也可与组织城市学校少年宫活动相结合,但不得将托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不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各试点学校要根据托管实际,探索建立学生校内托管工作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健全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文章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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