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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召开中考改革听证会
2014-08-29 15:12 来源: 青岛市教育局 ![]() 听证会之前,市教育局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反复征求意见。分别召开了各区市教育(体)局分管局长、市内三区各初中学校分管校长、市内三区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分管校长、初中学校教师代表、普通高中学校教师代表、初中学生家长代表、网友代表等座谈会,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事项的说明》,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听证会上,市教育局对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听证代表对市教育局尊重民意、积极完善中考改革方案表示肯定。同时对改进和完善改革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教育局表示将认真梳理、逐项研究听证代表的意见,吸纳代表们的合理化建议。 本次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条件成熟后再实行完全等级制评价与录取。主要政策调整有三项:一是调整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和普通高中录取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8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比例分别为10%、20%、30%、35%、5%)两种形式呈现,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3个科目以等级(分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实行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及格等级。二是调整多次考试制度。不再实行提前考试制度。初二年级信息技术考试不及格考生,初三年级可以申请重考。三是调整直升生和指标生政策。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五十八中直升生实行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根据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学生根据各高中学校报名条件自主报名。调整指标生产生办法。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具体产生办法为:根据初三学生人数,将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 文章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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