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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评选“我们身边的好少年”播洒正能量
2014-07-18 14:19 来源: 烟台市教育局 ![]()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青少年榜样,激励广大青少年奋发向上,积极进取,近日,龙口市教体局、团市委联合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我们身边的好少年”评选活动。 细化参评标准,确保评选人物模范代表。活动规定,年龄在9-16岁(不含16周岁)的龙口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均可参选。参选的学生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爱家爱国,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按照当代优秀少年的标准,届时将评出龙口市“十佳少年儿童”、“乐于奉献好少年”各10名,并将参评标准进行细化。“十佳少年儿童”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信守家庭美德”、“恪守学生道德”、“遵守社会公德”等三大方面。“乐于奉献好少年”要求参选学生必须具备“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和“参加公益、奉献爱心”等两大方面条件。 逐级阳光推选,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正。本次活动,采取师生投票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采取名额配给、层层推选、公开评定、统一表彰进行评选。一是寻典型,各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广泛动员中小学生积极参评,用心发现和挖掘青少年中的各类典型;二是展典型,各学校根据学生表现情况确定候选人,并将候选人主要事迹在校内公示一周,再经过学生投票方式确定最终上报人选;三是评典型,由团市委和市教体局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四是学典型,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联合表彰,于10月“少先队建队节”纪念日举行颁奖活动,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获奖青少年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人人争当好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效,该局要求各学校组织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和完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始终坚持“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的原则,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高尚、自立自强的优秀少年儿童评选出来,使全市广大青少年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烟台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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