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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软硬兼施”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2014-06-03 14:11 来源: 临沂市教育局 ![]()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实施,临沂市紧密结合当前形势,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当地适龄儿童情况,科学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划分招生片区,并保持招生范围的相对稳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依法组织和督促当地儿童、少年全部入学,防止学生特别是初中学生中途辍学。 二是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和招生范围。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严格落实年满6周岁入学的规定,初中接收全部小学毕业生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招生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是严禁通过考试招生和分班。不得按学生成绩划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次班”等,未经审批不得设立“实验班”。有条件的学校可实施“小班化”教学试验。 四是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入学问题。积极稳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做好辖区内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工作,妥善解决无自有房产的低收入家庭、失业家庭、拆迁户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做好孤残儿童入学工作。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五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积极创造条件,方便适龄儿童、少年在公立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第二轮城区学校“三年联建”工程(2013-2015年)已投资4.6亿元,开工面积45. 文章来源:临沂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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