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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三项举措” 提升督学服务教育能力
2014-05-23 11:01 来源: 潍坊市教育局 ![]() 昌邑市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一总体目标,牢固树立“教育发展靠督导”的办学理念,把督学责任区建设作为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突破口,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构建完善教育督导全覆盖网络。该市不断健全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组织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把教育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镇街区科学发展水平和党政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强化了政府的教育职能;2013年4月,对督学责任区进行了调整,每个责任区选配6—8名教育督学;同时,建立健全了教育督学三级管理机制:教育督导室设市督学管理办公室,镇(街区)设立镇级督学办公室,基层学校设立校级督学办公室,构建起“细密牢固、职能全面”的教育监督监管网络。 二是切实提升督学服务教育能力。自建立督学责任区至今,该市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教育督学选聘机制,并由市政府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积极推行责任区督学“一岗双责”机制,制定明确督学职责、督学行为准则、督导工作规范及工作流程,建立督学列席重大会议机制;制定出台了《督学责任区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定期对责任区督学及其分管工作进行全面、细致地考核量化,及时推广先进工作方法和优秀工作经验;通过座谈交流、专题报告、现场点评等形式,定期对督学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督学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教育的能力。 三是扎实增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内动力。该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编制了《督学责任区制度汇编》,涵盖职责、管理、运行等三大类共21项制度;赋予督学对学校校长及中层干部有推荐任用、考核奖励的建议权,对所辖学校表彰项目有审查权,对所辖学校校长有约谈权等五大权力,使督学成为了“有职有权的人”;同时,对基层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监督,督导学校落实省市各项教育指标情况,并对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等工作、特别是综合改革进行指导;组织督学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责任区建设内动力。 文章来源:潍坊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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