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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重拳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2014-05-22 11:36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近日,无锡正式出台《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对几种有偿补课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并视情节严重详细规定处理办法,严重者将直接清除出教师队伍。

  “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包括广大教师坚决反对。”无锡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无锡不断加强对少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问题的严肃整治力度,此次就是要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或其它时间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活动,即有偿补课。

  据介绍,无锡此次明确界定了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中等场所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并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以及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等四种情形将被认定为有偿补课行为。

  无锡市强调,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将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由所在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年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并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甚至还将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针对名师在课外补习的影响力,无锡还特别强调,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补课的,除了给予相应处罚外,还将免除其职务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补课的,将报请取消其相应称号。

  此外,无锡还明确中小学校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其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不得租借给教师个人或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收费补课活动。如果有学校一年内被发现并查实两起以上(含两起)的有偿补课行为,或者被发现并查实但不及时按规定处理,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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